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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 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2.11.14
法规编号: 33400320220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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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近年来,伴随移动互联网的深度应用和视频拍摄制作技术的逐渐普及,以及长短网络视听平台的快速发展,单集时长从几十秒到15分钟左右、有着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的网络微短剧,因其制作成本低、内容轻量化、传播分众化等特征,逐步发展成为一种具有独特艺术形式、业务模式、传播方式的新兴网络文艺样态。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加强对基于长视频平台点播和基于短视频平台账号推送的网络微短剧的管理和引导,推动其向专业化、精品化方向发展,总体呈现出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但是,一种新兴的“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利用技术手段脱离监管,发展快、势头猛、不规范、问题多,形成对主流作品“劣币驱逐良币”的挤出效应,对网络传播秩序造成冲击。为引导网络微短剧规范有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实施微短剧创作提升计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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