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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2.01.25
法规编号: 33400320220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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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中宣办发(2022)2号。播音员主持人作为媒体的形象代表,是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坚持正确导向、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职责。各级宣传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播出机构要高度重视播音员主持人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快建设一支具有坚定政治立场、高尚道德品质、广博文化知识、崇高职业精神、过硬工作本领的专业人才队伍。为进一步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管理,制定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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