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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取消部分动植物产品进境检疫审批的公告
颁布单位: 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 2024.06.28
法规编号: 307201202406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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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7号。依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5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0号,海关总署令第238、240、262号修正),经风险评估,决定取消植物源性饲料、植物源性肥料及栽培介质、植物源性中药材、烟叶、新鲜蔬菜、饲用鱼粉、动物皮张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取消审批的具体动植物产品清单见附件。清单中相关产品对应的商品编码和检验检疫编码发生变化的,以海关总署公布的最新编码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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