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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安部关于扩大《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两证合一”改革试点的公告
颁布单位: 海关总署/公安部
颁布日期: 2024.06.17
法规编号: 307201202406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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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海关总署 公安部公告2024年第70号。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进口机动车辆通关效率,决定将《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以下简称《证明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以下简称《随车单》)“两证合一”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天津海关。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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