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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颁布单位: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颁布日期: 2025.12.25
法规编号: 307200202506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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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56号。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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