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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颁布单位: 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 2026.08.31
法规编号: 307101202607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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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7号。为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署办法〔2000〕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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