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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 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 2026.06.12
法规编号: 307101202607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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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海关总署令第285号。根据供港澳蔬菜贸易发展和海关监管实际需要,现决定废止《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9月10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0号公布,根据2018年3月6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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