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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的公告
颁布单位: 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 2025.07.18
法规编号: 3071012025067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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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2号。为支持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商务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规范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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