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的公告 |
颁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颁布日期: |
2025.07.18 |
法规编号: |
3071012025067872 |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
法规简介: |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2号。为支持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商务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规范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
|
[卸载法规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