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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颁布单位: 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 2024.08.15
法规编号: 307101202406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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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7号。世界卫生组织2024年8月14日宣布,猴痘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非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月9日数据,今年以来,非洲有13个国家报告了17541例猴痘病例,死亡517例,其中仅刚果(金)就报告了16789例猴痘病例,死亡511例。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人民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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