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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事项的公告
颁布单位: 自然资源部
颁布日期: 2023.09.28
法规编号: 268003202300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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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自然资源部公告2023年第48号。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资源部不再受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行为不服的,请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此期间,自然资源部将集中审理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并力争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前,依法办结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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