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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颁布日期: 2022.01.07
法规编号: 2680032022000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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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自然资发(2022)5号。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三定”规定,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调查职责整合至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负责森林、草原、湿地动态监测工作。为搞好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协调配合,减少工作重复浪费,充分发挥现有机构队伍的调查监测能力,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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