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的指导意见
颁布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社会工作部/全国爱卫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颁布日期: 2026.04.30
法规编号: 2660022026071635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国卫基层发〔2026〕14号。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公共卫生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村(居)民委员会管理下开展工作。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基本实现了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全覆盖。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现就进一步发挥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