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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2.06.26
法规编号: 265003202300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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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安委办函(2022)37号。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高层建筑数量最多和增长最快的国家。在消防安全方面,高层建筑外墙敷设大量保温、装饰材料,内部电梯井、电缆井、风道等各类竖向管线和井道密布,如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一旦起火,容易产生“烟囱效应”,致使建筑很快形成立体燃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特大涉险事故。2021年河北石家庄“3·9”众鑫大厦火灾,过火面积11000余平方米;辽宁大连“8·27”凯旋国际大厦火灾,过火面积6000余平方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深刻汲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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