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延长《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政策缓冲期的公告 |
颁布单位: |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
颁布日期: |
2022.10.10 |
法规编号: |
2630032022008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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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为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规范网络表演秩序,2021年我部印发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从事演出经纪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同时,明确《办法》实施前已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可在《办法》实施后的18个月缓冲期内取得经营资质,缓冲期内无经营资质不视为违反《办法》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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