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农业农村部 |
颁布日期: |
2023.09.11 |
法规编号: |
2600032023004777 |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
法规简介: |
农规发(2023)18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农业农村部开展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申报评审工作,经县级申请、市级遴选、省级审核推荐,并经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同意北京市平谷区等100个县(市、区、旗)为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单位,现予公布。 |
|
[卸载法规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