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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颁布日期: 2023.09.11
法规编号: 260003202300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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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农规发(2023)18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农业农村部开展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申报评审工作,经县级申请、市级遴选、省级审核推荐,并经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同意北京市平谷区等100个县(市、区、旗)为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单位,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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