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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2023年公海自主休渔措施的通知
颁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颁布日期: 2023.06.02
法规编号: 260003202300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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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为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科学养护和可持续开发公海渔业资源,我部于2020年起,连续三年在部分公海海域实施自主休渔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促进公海渔业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推进我国远洋渔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我部决定,2023年继续实施公海自主休渔措施,自主休渔区域为西南大西洋、北印度洋、东太平洋部分公海作业海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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