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 |
水利部办公厅 |
颁布日期: |
2023.04.28 |
法规编号: |
2510032023003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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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办河湖(2023)140号。我国山区河道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因强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时有发生。一些山区河道周边人类活动频繁,挤占河道、私挖乱采、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河道行洪能力,对山洪灾害产生放大效应。2022年3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等防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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