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简介: |
当前,我国由南向北陆续进入主汛期,一些地区已多次遭遇强降雨,部分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仍存在限制运用措施落实不力、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不到位、隐患处置不及时等薄弱环节,水库安全度汛面临重大考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水库安全工作,李克强总理、王勇国务委员近日对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去年内蒙古永安、新发水库溃坝和河南郭家咀水库漫坝的教训,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大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按照《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办监督〔2022〕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运管〔2022〕5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库泄洪设施专项排查整改的通知》(办运管〔2022〕152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小型水库尤其是病险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确保水库度汛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