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国防科工局;邮政局;矿山安监局;药监局 |
颁布日期: |
2023.01.18 |
法规编号: |
2280032023000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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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工信部联通装(2022)187号。当前,机器人产业蓬勃发展,正极大改变着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部署,落实《“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机器人应用拓展,决定开展“机器人+”应用行动。为保证行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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