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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2.03.31
法规编号: 219003202200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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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建办城函(2022)134号。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对于保持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据有关部门预测,2022年极端天气影响将较为突出,汛期南北洪涝灾害可能连发重发,城市排水防涝形势复杂严峻。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照问题教训 查找短板弱项 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国汛办电〔2022〕2号)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做好迎战汛期各项准备,尽全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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