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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颁布日期: 2025.05.09
法规编号: 215901202506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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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财会〔2025〕9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解决各类电子凭证接收难、报销难、入账难等问题,2022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充分验证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打通了电子凭证报销入账归档“最后一公里”。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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